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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110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于2019619日发行了蓝帆投资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19蓝帆E1,债券代码:117137,偏债型)。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7.5%,初始换股价格为27/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根据有关规定和《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为自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1220日)起至可交换债券摘牌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蓝帆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33,419,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59%。其中,通过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94,369,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54%;通过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9,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5%

进入换股期后,蓝帆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蓝帆投资本次可交换债券为偏债型,投资者换股的可能性较小,是否换股将取决于投资者的意愿,蓝帆投资和公司将充分尊重投资者的意愿。换股不会影响蓝帆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蓝帆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