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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0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帆医疗)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预计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帆医疗,证券代码:002382)自20177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87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在上述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及延期复牌的相关程序。

201712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12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公司于201712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71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该重组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涉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内部审核流程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15日前按要求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将积极协调有关各方推进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早完成回复。待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