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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0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7-05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26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7年7月24日)起不超过6个月。

鉴于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王相武先生、吴强先生在可能的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