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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6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7-02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已经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议,同意提名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王相武先生、吴强先生、韩邦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宿玉海先生、宫本高先生、路莹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由以上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文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振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传志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相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  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邦友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独立董事候选人:宿玉海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独立董事候选人:宫本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独立董事候选人:路  莹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文静女士,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纺织机械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10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目前就读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临淄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胶乳制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2014、2015年连续两届荣登“福布斯中国商界女性”100强排行榜,荣获“2017(第九届)中国商界女性•商界木兰”、“建国60年影响山东60位女企业家”、“建国60年影响山东60位新鲁商”、“淄博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和“振兴淄博五一劳动奖章”,荣获 “潍坊市十大巾帼创业新星”和“2012蓬莱—未来之星”称号。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办主管、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朗晖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董事、Omni International Corp.董事、淄博诚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文静女士持有本公司2,5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40,375股,占其总股本的4.06%。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持有上述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文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振平先生,1956年8月生,中国国籍,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政工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增塑剂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副理事长、《增塑剂》期刊编委会副主任。多次被评为淄博市优秀企业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淄博市劳模,现担任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公司董事,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朗晖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董事、Omni International Corp.董事。

李振平先生持有本公司3,334,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936,161股,占其总股本的50.02%,李振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持有上述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振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传志先生,1970年1月生,中国国籍,境外居留权,中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92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华东工学院)机械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2011年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习,获得MPAcc会计专业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同时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青岛朗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传志先生持有本公司1,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8,280股,占其总股本的0.90%。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持有上述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孙传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相武先生,1972年5月生,中国国籍,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政工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储运车间主任、销售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经理、监事,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南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淄博圣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潍坊朗晖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淄博朗晖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纽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王相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950股,占其总股本的4.19%。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持有上述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相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强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董事。

吴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61,850股,占其总股本的4.31%。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持有上述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邦友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质检中心主任、企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韩邦友先生持有本公司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70,320股,占其总股本的1.61%。除持有上述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韩邦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宿玉海先生,196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金融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兼任山东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高等学校第五批中青年学术骨干、山东省金融学泰山学者科研团队学术骨干,山东省干部教育名师、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山东省委讲师团成员、山东省委组织部“名师送教”专家组成员。宿玉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宿玉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宿玉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宫本高先生,1970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山东理工大学审计处处长。宫本高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宫本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宫本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路莹女士,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淄博市十佳律师,为多家公司及政府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多家企业的并购重组业务,对企业风险防范业务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路莹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路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路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