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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6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604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15:00至2016年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8日。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新项目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24日13:00-14:20

2、登记地点:蓝帆医疗办公中心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回执》(附件),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2”,投票简称为“蓝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新项目事项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邦友、赵敏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传    真:0533-7871018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邮政编码:255400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新项目事项的议案》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6年8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8月22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