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
2、本次权益变动使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16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及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7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司法冻结期限为2016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7日,冻结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司法冻结登记,冻结申请人为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的通知,蓝帆集团于2016年4月18日收到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305民初714号《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蓝帆集团应当于2016年4月20日之前履行以持有的蓝帆医疗73,450,000股股份向蓝帆投资进行出资的义务,并协助蓝帆投资履行股权出资的变更登记手续,即蓝帆集团应当将其持有的73,450,000股蓝帆医疗股份过户至蓝帆投资名下。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蓝帆投资将持有蓝帆医疗73,4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蓝帆医疗总股本的比例为29.71%,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蓝帆集团将持有蓝帆医疗52,5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2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概述
1、蓝帆投资是蓝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帆投资将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蓝帆集团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本公告披露的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3、目前,蓝帆集团名下持有的公司73,450,000股股份尚未过户至蓝帆投资名下,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305民初714号《民事调解书》;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