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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6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600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16日在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万股,其中预留限制性股票80万股,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2月17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授予完毕。

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