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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6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1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在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营销总监Ho Weng Fatt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0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Ho Weng Fatt先生的限制性股票。考虑到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传志先生对公司的贡献,特将上述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两人,同意两人分别新增认购20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过上述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0人调整为59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为72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为80万股。

公司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对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2月17日。预留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韩邦友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二月十七日